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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jQuery插件写法总结以及面向对象方式写法

    本文转自:http://www.xuanfengge.com/jquery-plug-in-written-summary-and-summary-of-writing-object-oriented-manner.html

    前言

    最近在折腾jQuery插件,写成插件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功能与项目相分离,使得这个代码在下一个项目中能直接引用不出错。这使得我们在写插件的时候,就得考虑清楚,怎么写才能使得插件能够通用、灵活度高、可配置、兼容性好、易用性高、耦合度低等。

    接下来就对以下几种写法进行分析,前两个是jQuery插件,后面2个是以对象的形式开发,都类似。而且写法也很多,我们要懂得这样写的利弊。另一篇基础文章:jQuery 插件写法

    写法一

    插件主体

    调用

    点评

    1. 自调用匿名函数

    用处:通过定义一个匿名函数,创建了一个“私有”的命名空间,该命名空间的变量和方法,不会破坏全局的命名空间。这点非常有用也是一个JS框架必须支持的功能,jQuery被应用在成千上万的JavaScript程序中,必须确保jQuery创建的变量不能和导入他的程序所使用的变量发生冲突。

    2. 匿名函数为什么要传入window

    通过传入window变量,使得window由全局变量变为局部变量,当在jQuery代码块中访问window时,不需要将作用域链回退到顶层作用域,这样可以更快的访问window;这还不是关键所在,更重要的是,将window作为参数传入,可以在压缩代码时进行优化,看看jquery.min.js:

    3. 全局变量this定义

    使得在插件的函数内可以使用指向插件的this

    4. 插件配置

    设置默认参数,同时也可以再插件定义时传入参数覆盖默认值

    5. 初始化函数

    一般的插件会有init初始化函数并在插件的尾部初始化

    6. 私有函数、公有函数

    私有函数:插件内使用,函数名使用”_”作为前缀标识

    共有函数:可在插件外使用,函数名使用”this.”作为前缀标识,作为插件的一个方法供外部使用

    7. return this

    最后返回jQuery对象,便于jQuery的链式操作

    写法二

    主体结构

    点评

    1. 美观

    插件的方法写在外部,并通过在插件主体传递this的方式调用

    2. 定义插件版本号

    不过在这里还是没有用到

    3. 关于call

    这里的第一个参数为传递this,后面的均为参数

    语法:

    定义:调用一个对象的一个方法,以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

    说明:call 方法可以用来代替另一个对象调用一个方法。call 方法可将一个函数的对象上下文从初始的上下文改变为由 thisObj 指定的新对象。如果没有提供 thisObj 参数,那么 Global 对象被用作 thisObj。

    4. 关于”this”

    在插件的方法中,可能有用到指向插件的this、和指向事件触发的this,所以事件触发的this用event来获取:event.cuerrntTarget

    • event.currentTarget:指向事件所绑定的元素,按照事件冒泡的方式,向上找到元素
    • event.target:始终指向事件发生时的元素

    如:

    html代码

     js代码

    结果输出

    写法三(原生写法)

    主体结构 

    使用

    点评

    1. 关于属性覆盖(对象深拷贝)

    原生函数实现方法

    demo:

    基于jQuery的实现方法

    用一个或多个其他对象来扩展一个对象,返回被扩展的对象。

    如果不指定target,则给jQuery命名空间本身进行扩展。这有助于插件作者为jQuery增加新方法。 如果第一个参数设置为true,则jQuery返回一个深层次的副本,递归地复制找到的任何对象。否则的话,副本会与原对象共享结构。 未定义的属性将不会被复制,然而从对象的原型继承的属性将会被复制。

    demo:

     2. 关于this

    这个对象的所有方法的this都指向这个对象,所以就不需要重新指定

    写法四

    主体结构

    点评

    写法四和写法三其实都差不多,但是你们有没有看出其中的不一样呢?

    1. 两种都是利用原型链给对象添加方法

    写法三:

    写法四:

    细看写法四利用“对象直接量”的写法给EditorUtil对象添加方法,和写法三的区别在于写法四这样写会造成consturctor属性的改变

    constructor属性:始终指向创建当前对象的构造函数

    每个函数都有一个默认的属性prototype,而这个prototype的constructor默认指向这个函数。如下例所示:

    当时当我们重新定义函数的prototype时(注意:和上例的区别,这里不是修改而是覆盖),constructor属性的行为就有点奇怪了,如下示例:

    为什么呢?

    原来是因为覆盖Person.prototype时,等价于进行如下代码操作:

    而constructor属性始终指向创建自身的构造函数,所以此时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Object,即是:

    怎么修正这种问题呢?方法也很简单,重新覆盖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即可:

    一个最近写的拖拽排序的demo(惯例F12查看代码吧):http://xuanfengge.com/demo/201401/dragS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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