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控制是复制构造函数、复制操作符和析构函数的总称。
当我们没有定义复制构造函数时,如果类只包含类类型成员和内置类型的成员,编译器就会为我们合成一个。
例如我们定义一个Sales_item类里面有3个数据成员
class Sales_item{ private: std::string _isbn; unsigned units_sold; double revenue; };
他的合成复制构造函数为:
Sales_item::Sales_item(const Sales_item& orig): _isbn(orig._isbn), units_sold(orig.units_sold), revenue(orig.revenue) { }
如果类中包含有指针或者有分配其他类型资源时就必须重新定义复制构造函数。因为类中有指针成员,当把用一个对象初始化另一个对象时,这时两个对象中的指针都指向同一段内存,这时如果其中一个对象被消毁了,这时对象中指针所指向的内存也同样被消毁,但另一个对象确不知道这种情况,这时就会出现问题。比如hyong类中含有一个成员指针p,当声明了hyong x=y其中y也是hyong类的对象,这时对象x和y中的指针成员p都指向同一段内存,而如果y被消毁,但x还没被消毁时就会出问题,这时y中对象的成员指针p已经释放了该内存资源,而x中的成员指针p还不知道已经释放了该资源,这时就会出问题。因为对象x和y中的成员指针共享同一段内存,所以对y中的成员指针p的修改就会影响到对象x中的成员指针。所有这些情况都需要重定义复制构造函数来显示的初始化成员的值,这种初始化方式也被称为深度复制。
如何禁止复制呢?
只要将类的复制构造函数显示声明为private就行了,然而类的友元仍可以复制。如果想要连友元和成员中的复制也禁止,就可以声明一个(private)复制构造函数但不对其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