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设计对代码的整洁与系统后期的维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杂乱无章的代码影响开发的效率与团队的合作。
根据“自顶向下”的原则,公共函数应该跟在变量列表之后,把由某个公共函数调用的私有工具函数紧随在该公共函数的后面。
1、类应该尽量短小。
单一权责原则(SRP)认为,类或者模块应有且只有一条加以修改的理由。为什么? 因为如果你有多个理由去修改类,就意味着当前的类具有多个功能,就不可避免地如果你修改了其中的一项功能就有可能影响到其他的功能,修改起来更嗨了,改了一个又一个。因此,也违反了类应该尽量短小的原则。这就如同把一堆中药材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抽屉里,而不是堆成一团放在一个大箱子中。
2、内聚。
如果一个类中的每个变量都能被每个方法所使用,那么该类具有最大的内聚性。类中的方法和变量互相依赖成一个逻辑整体。
保持高内聚性,需要灵活的运用类与类之间的关系。但不需要很刻意。
3、隔离修改。
借助接口和抽象类可以很快的完成需求的变更,这里面同时体现 依赖倒置原则(DIP),降低了连接度,类就避免依赖于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