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职责原则(srp)
每一个对象或者类只有一个职责。高内聚、低耦合。
2、开闭原则(ocp)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使用性,灵活性,扩展性,稳定性延续性,重复、维护。
3、里氏替换原则(lsp)
在继承体系中利用抽象和多态静态改为动态,也就是说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他的子类来替换,不影响功能。
4、接口隔离原则(dip)
将功能拆分开来,实现不同的功能。
5、迪米特原则(isp)
一个对象尽可能去了解其他对象。是各个类尽量不直接通信,降低耦合。
6、依赖倒置原则(lop)
高层模块依赖底层模块,(把高层模块、底层模块都设置成依赖接口)提高程序的稳定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
7、组合/聚合原则(carp)
是系统有更好的灵活性,先使用组合,后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