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2,组合优于继承
3,封装变化点
3,使用重构得到模式,就是表示需要用到设计模式的地方在用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OCP):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Liskov替换原则(LSP):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
依赖倒置原则(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他们不用的方法。